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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
时间:2011-03-08 来源: 新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:1083
(一) 办公室。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公文处理、信息、保卫、接待联络、人事劳资、党务、财务、档案、行政后勤服务工作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;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察工作。
(二) 耕保地籍科。负责基本农田保护、建设项目用地、农用地转用、征用的审核报批;负责用地及征地管理;核发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;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年度供应计划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负责城乡地籍管理;拟定地籍管理、土地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;负责土地权属的确权、登记、发证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、证书查验;确定各类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土地权属、界址、面积;负责土地抵押等他项权利的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。
(三) 行政审批办公室。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。







